近日,南京首例醫療廢物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審宣判,三名回收、銷售醫療廢物的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案件回顧:今年8月案發 多家醫療單位和個人牽涉其中】
今年夏天,此案由群眾舉報案發。8月29號,當民警清查這個隱藏在南京棲霞區顧家村1號廢品收購店內的醫療廢物堆放點時,現場混亂的情形和難聞的氣味令人震驚。
經過兩天清點,警方在收購站內,清理出含針頭及輸液管的醫療廢物約8.5噸、抗生素類小玻璃瓶約5噸,共約13.5噸。經查,這個廢品收購站的老板為張某某,2014年到2016年8月,在不具備經營醫療廢物資質的情況下,他從南京多家醫院回收混雜有已使用過的針頭、皮條、棉簽的輸液瓶、輸液袋,經簡單分揀、粉碎后,銷往江蘇宿遷、睢寧、以及浙江等地,被加工成垃圾桶、口杯、兒童玩具等成品,有些甚至被加工成利器盒等醫療用品重新進入醫院。還有不少醫療廢物被涉案人張某某賣給了宿遷的另一位張某某。這些醫療垃圾在威脅他人健康安全的同時,也嚴重污染了環境。
【三名被告人被判刑罰 同時被追究民事責任】
今年9月29號,案件在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直接從醫院回收醫療廢物的被告人張某某和他的妻子,以及宿遷的下線被告人張某某同時受審。檢察機關以污染環境罪對三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0月20號,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三名被告人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已構成污染環境罪,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以及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的刑事處罰。另外,三人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還導致了生態環境的損害,依法還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同時要求三人就環境污染行為在省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另外被告人張某某及其妻子還應共同承擔處置醫療廢物的費用人民幣37014.15元。
目前,三人均沒有上訴,張某某以及妻子已將醫療廢物處置費用37014.15元交到法院。案件的審理即將塵埃落定,但此案引發的思考卻遠未結束。
【醫院失責商戶黑心 "醫療廢物處置漏洞"急需堵住】
在這起案件中,多家醫院隨意處置醫療廢物,使張某某看到了其中的商機,并最終促成了張某某的非法交易。
南京市棲霞公安分局燕子磯派出所教導員 龔恩東:“如果不是因為這個倉庫發現,還發現不了。應該來講,醫院應該進行嚴格的管理,如果說發現被污染過的塑料,他們應該按醫療廢物來處理,所以說存在管理上的問題 ?!?/span>